大宋最风骚 第1章 天崩开局!

作者:墙头上的猫1 分类:历史 更新时间:2025-11-04 07:57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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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是老作者了,有完本大精品作品《眉山苏氏,苏允最贤》,十分精彩,没有看过的爷可以看看,另有《北宋之无双国士》《相公,陛下又请辞了》等书,书荒的可以看看】

小暑大暑,上蒸下煮。

扬州城的暑天像被水汽包裹的蒸笼,日头把运河水晒得发烫,连青砖地都蒸腾着热气,踩上去像踩着块刚从灶膛里扒出来的烙铁。

运河码头上,孟泽扛着半人高的麻包,每走一步都觉得骨头缝里在冒白烟。

肩上的粗布短褂早被汗水泡透,磨得皮肉生疼,混着汗渍的伤口火辣辣地烧,可他不敢停。

管事的旱烟杆在青石上磕出火星,那双鹰隼般的眼睛扫过来时,孟泽总想起父亲被几位伯伯斥责时的窝囊样——仿佛他稍有懈怠,就会让这早已被孟家踩进泥里的血脉,再蒙一层灰。

“咚”地把最后一个麻包撂上船,日头刚过正午。

孟泽扶着墙喘气,嗓子眼干得像塞了团棉絮,视线里的船板都在晃。

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细瘦的胳膊,十四五岁的骨架撑不起这样的重活,掌心磨出的血泡已经结痂,像层丑陋的铠甲。

回到自家那方破旧小院时,竹篱笆上的牵牛花正蔫头耷脑地垂着。

孟泽刚推开吱呀作响的木门,就见邢巧云端着木盆从厨房出来,素色粗布裙裾沾着几点灶灰,却掩不住那份骨子里的清雅。

“娘。”他哑着嗓子喊。

邢巧云抬眼的瞬间,原本平静的目光猛地揪紧了。

她快步走过来,手指先想去拂他颈间黏成一缕缕的头发,指尖触到滚烫的皮肤又倏地缩回,眼圈当即红了:“傻孩子,怎么热成这样?”

她扯着他往院里那口老井走,井台边摆着个陶缸,刚湃好的井水泛着细密的凉汽,“快,我给你兑了温水,别贪凉激着。”

孟泽望着她挽起袖子时,手腕内侧那道浅浅的月牙形疤痕——那是去年他被孟家嫡兄的跟班推倒时,娘扑过来护他,磕在石阶上留下的。喉结滚了滚,把那句“娘,不疼”咽成了低低的“嗯”。

“薇儿,拿你哥的衣裳来!”邢巧云朝屋里喊。

“来啦!”脆生生的童音刚落,个梳着双丫髻的小姑娘就从门后钻出来,手里举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短褂,跑起来像只摇摇摆摆的小鸭子。

孟薇跑到近前才看清他胳膊上的擦伤,小嘴一瘪,眼泪啪嗒掉在他手背上:“哥,是不是王管事又用烟杆戳你了?我攒了三个铜板,给你买了薄荷糖!”

她攥着油纸包递过来,糖块的清凉气息混着她发间的皂角香飘过来,孟泽忽然想起上辈子。

那年冬天他在孤儿院发烧,护士给了片退烧药,硬邦邦的像块石头。

而现在,妹妹掌心的薄荷糖带着体温,融化得黏糊糊的,却甜得他鼻尖发酸。

“傻丫头,哭什么。”孟泽用袖口给她擦眼泪,指尖触到她温热的脸颊,心里那点被暑气蒸腾的烦躁忽然就散了。

他接过短褂时,摸到衣襟内侧缝着块软软的棉布——是娘把自己的旧衣裳拆了,给他补的衬里,针脚歪歪扭扭,却比任何绸缎都熨帖。

“快去洗,我把绿豆汤端出来。”邢巧云转身回厨房,裙摆扫过井台边的青苔,留下淡淡的影子。

孟泽望着她的背影,忽然想起三天前在码头撞见的孟家大夫人,珠翠环绕,指节上的金戒指晃得人睁不开眼,可那双眼睛里的刻薄,比日头更烫人。

他舀起一瓢井水往脸上泼,凉意顺着脖颈往下淌,却浇不灭心里那点火苗。

水汽模糊中,仿佛听见族老们骂娘是“祸水”的声音。

可转身时,妹妹正踮着脚往灶台上的瓦罐里看,娘用围裙擦着手笑,阳光穿过窗棂,在她们发间织成细碎的金网。

孟泽深吸一口气,把那些腌臜念头摁下去。他脱下浸满盐霜的短褂,露出后背尚未褪尽的淤青——那是上周替孟家嫡兄背黑锅时挨的打。

可现在,这些疼忽然都变得轻飘飘的,像被妹妹的薄荷糖甜化了。

“哥,汤好啦!”薇儿举着个粗瓷碗跑过来,碗沿还沾着粒绿豆。

孟泽接过时,碗底温热的触感顺着掌心漫上来,熨帖得像是要钻进骨头里。

他想,这辈子就算被这暑天蒸成水汽,只要能守着院里这口井,守着娘的绿豆汤和妹妹的薄荷糖,便值了。

孟泽如今的身世,说是“天崩开局”都嫌轻了。

父亲是扬州航运孟家的幼子,本应是被家族捧在手心的存在,偏生是个浪荡成性的纨绔,早就成了族中不被待见的边缘人。

即便父家靠不上,若生母身份体面些,日子总还能勉强维持——可他母亲,偏只是个妾。

妾生子在宅门里本就低人一等,抬不起头,更要命的是,孟泽的母亲当年还是青楼里艳名远播的花魁。

一个家族弃子的爹,一个风尘出身的妾娘,这两样叠在一起,早已注定了他在孟家连下人都不如的境地。

这也是为何孟泽身为孟家幼子的儿子,却要去码头上干搬运工的缘故。

好在这个小家里能感受到温暖,才让他支撑了下来。

上辈子的孟泽命似天煞孤星,自小在孤儿院长大,好在脑子灵光,靠着社区帮助一路读到北大历史系。

不少同学投身政商,他却因无牵无挂,一路读研读博,博士毕业后直接进了国家博物馆,一头扎进故纸堆。

可以说,上辈子的他罕有亲情体验。

当然,社区工作者、老师同学、硕博导师都待他很好,但这些终究与亲情不同。

重生以来,母亲与妹妹让他第一次体会到家庭的温暖,他格外珍惜——即便每日劳作辛苦,这份温暖也总能慰藉人心。

孟泽洗了凉水澡,换上干爽衣服,坐在院中的树下。凉风拂过,浑身顿时舒坦不少。

妹妹孟薇端来一盘粟饼、一碟苋菜和一锅米汤饭,这是穷苦人家的标准吃食。

孟泽看了一下孟薇,觉得孟薇与母亲简直是共用一张脸,当然,其实应该是三人共用一张脸,自己也跟母亲长得有八九成的相似,不过相对要男子化些。

嗯,简单来说,就是很帅。

孟泽低头对付吃食。

为什么说不是享受美食,而是对付吃食,因为这粟饼乃是小米掺少量麦麸,用草木灰水和面,贴在锅边烤熟的,口感极为粗糙,不过也有优点,便是极为耐饿;

至于苋菜是河边随处可见的野菜,水煮后撒点盐便权当为下饭菜;

米汤饭则是碎米掺大量水煮成的,汤多饭少,不过其主要作用不是充饥,而是为了将小米粟饼送进腹中。

孟泽咬了小口粟饼,赶紧端起米汤饭喝了一口,才艰难地将饼咽下去,犹然觉得食道有些火辣辣的。

这粟饼实在是剌嗓子!

“呼!”

他长舒一口气,心中微叹。

亲情虽能慰藉心灵,可眼下的日子实在艰难。

每日像奴仆般被呼来喝去,吃喝简陋,住处更是恶劣。

这小院破旧不堪,外面下小雨,屋里就下大雨。

江淮地区历来“春夏多霖雨,秋冬间有霪潦”,扬州作为江淮要冲,更是“每至梅雨季,旬月不晴”。

每年农历四至六月的梅雨期,常是连月阴雨,或细雨如丝,或骤雨倾盆,街道泥泞难行。

这梅雨季节让孟泽吃尽了苦头。

房间里时常湿漉漉,衣物、被褥没一样干燥,不少地方甚至长了霉菌,这让在后世北方住惯了的他几乎崩溃。

孟泽本是物欲不高的人,否则也不会一头扎进故纸堆——穿越前他名下无房,只有一辆小电驴,工资大多捐给了长大的福利院。

可再怎么说,后世住的是单位宿舍,吃的是机关食堂,虽不算好,却也比现在强太多了!

孟泽这个念头已经徘徊了许久,今日终于是说出来了。

“娘,我想读书。”

“啊?”邢巧云顿时慌了,“泽儿你想读书?怎么突然有这想法?”

孟泽诚恳道:“娘,孩儿想了想,再这么下去终究不行,还是得通过读书来改变咱们一家的命运。”

邢巧云苦笑,正要说话,孟薇抢先脆生生道:“哥!谁都知道读书好,可普通人家哪读得起?

“哥忘了?前阵子东头张家二郎想考童生,家里把唯一的耕牛都卖了,还借了利钱,结果就买了几本破书、几支笔,才读半年就把家底耗光了。

娘常说,那些经书一本就要几百文,够咱娘仨吃俩月粟米;

还有纸,听说好纸一张就值五文钱,哥一天要写多少字?光纸钱就够买咱们吃喝几天了!”

“再说拜师,”孟薇抬头看了眼漏雨的屋顶,睫毛轻轻颤抖,“隔壁王屠户的远房侄子,去年想拜州学先生,光‘束脩’就送了五贯钱,那能买两担糙米,够咱全家吃一年!

还有去州府考试的盘缠,听说来回就要好几贯,咱家现在连块好墨都买不起,哪来这些钱?”

前几日我去河边洗衣服,听见码头上的账房先生说,‘十年寒窗’是给有家底的人说的,像咱这样的人家,别说十年,一年书钱就能把这破院子典当了。”

听了孟薇的话,邢巧云叹了口气,担忧地看着儿子,怕他因此失落。

孟泽却没失落,反而来了兴趣,笑道:“你哪听来这么多闲……事?”

孟薇嘟起嘴:“哥是说我是个长舌妇么?哼,这些事附近谁不知道,不用特意打听也能知道。”

孟泽伸手揉了揉她的小脑袋:“哥哥又不考科举,只是想读书识字。

若能识字,以我的身份,以后在孟府当个管事也轻松些。

当了管事,月钱就多了,咱家的日子自然会好起来。”

孟泽这么说,邢巧云的眉头却没舒展,欲言又止。

孟薇看了看母亲,再看向孟泽:“哥,要识字就得进蒙学,你忘了?你之前去过蒙学,现在再想进,却是已经过了年纪了。”

孟泽被提醒,顿时想起一段往事:

原来的孟泽曾去蒙学读书,却被同族孩子讥诮母亲是娼妓,跟人打了一架之后再也不愿去了。

他恍然大悟,难怪自己虽是孟家人,却只能去码头扛包。

当下社会里,虽然妾生子地位不高,总比外姓人可信,妾生子大多是要往管事方向培养的,可之前的他大字不识一个,自然也就没有这个资格了。

得,好像境况又艰难了一些。

孟泽心下有些嘀咕,反正自己就是好不了是吧?

前辈子的自己命犯天煞孤星,无父无母无兄弟无妻儿,这辈子倒是有父母有妹妹,但这境遇也是实在糟糕。

不过孟泽不仅没有沮丧,反而心下生了一股意气:老天既然还要刻薄于我,那我就再与你斗一次!

对于此事,孟泽是有底气的。

这个底气也不全然来自他再世为人的满腹经纶,而是对自己的自信!

上辈子能从孤儿院里一路奋斗成为知名学者,靠的就是一颗坚如磐石的心。

这辈子的境地虽然艰难,但与上辈子比起来,眼下的困境又算不得了什么了。

再怎么说,他的灵魂乃是成年人,又有远胜当下宋人的见识,总是能够找到出路的。

想及至此,孟泽与母亲妹妹笑道:“那也无妨,我也不是全然不识字,母亲你再教教我就是了。”

邢巧云闻言忍不住湿了眼眶,虽欣慰于孩子的懂事,心里却仍觉心酸,赶紧连连点头道:“好好,母亲自己来教你。”

扬州乃是文化荟萃之地,作为一个花魁,自然也是能够咬文嚼字的,不然怎么跟读书人沟通交流。

孟泽转头与孟薇道:“妹妹一起学识字吧。”

孟薇嘻嘻笑道:“我才不是笨哥哥呢,哥哥以前不愿意识字,但我可是跟娘亲一直学过来的。”

孟泽闻言顿时失笑,好家伙,看来自己这前身也是够混账的,怎么将自己折腾成这样了?

想来母亲邢巧云定是让原身识字的,但原身大约是因为在家族内部受了歧视,这娃便将怨气撒在自己母亲身上了,不仅不上学,连跟母亲习字都不肯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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